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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三金: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4月修订)
002275桂林三金(002275)2024-04-25 19:14

利润分配方式 - 未来三年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配利润,优先现金分红[4][5] 利润分配时间 - 未来三年原则上以年度利润分配为主,有条件时可进行中期利润分配[5] 现金分红条件 - 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特殊情况可不进行现金分红[5] - 特殊情况包括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等[5] 现金分红比例 - 满足条件时,未来三年原则上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7] - 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7] 其他规定 - 董事会每三年重新审议本规划并合理修订[8] - 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中期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派发[9] - 调整或变更政策需董事会论述,经出席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