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股份: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4年8月制定)
股东大会投票服务 - 召开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应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现场会议需在深交所交易日召开[3] - 应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网络投票相关事项,通知发布次日申请开通服务并录入投票信息,股权登记次日完成复核[5] 投票时间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日的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7]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9] 投票规则 - 特定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需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10] - 股东对总提案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其他提案表达相同意见,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14] 中小投资者投票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需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15] 投票结果处理 - 公司及其律师应对投票数据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形成表决结果,有异议及时向交易所及信息公司提出[16] - 股东大会结束后次日,通过交易系统投票股东可通过证券公司客户端查询结果,股东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站查询最近一年内网络投票结果[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