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变动 - 2009年6月23日公司核准首次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月10日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1] - 2016年公司非公开发行9634.361万股股票,总股本变更为10.35489098亿股[1] - 2023年因11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65.25万股限制性股票[1] - 公司将注销2054.6762万股剩余回购股份,股份总数将变为10.14289836亿股[1] 股份收购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 -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等三种情形时可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收购股份[2] - 公司因不同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有不同的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2] 股东大会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10日内需给出书面反馈意见[3]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3] - 股东大会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通知中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3]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3] -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3] - 选举董事、监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3]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提名[3]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3]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4]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0]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有多项禁止行为[11] - 董事会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有关情况[5] - 公司应自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5] -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可决定公司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事宜[5] - 公司董事会中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6] - 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7]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8] 监事相关 -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等情况,原监事继续履职[8] - 公司应自监事提出辞职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8] 利润分配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9] - 利润分配坚持按法定程序分配、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等原则[9] - 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预案至少包括分配对象、方式等内容[10]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并答复问题[10] - 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应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年度股东大会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等[12]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公司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并答复问题[12] - 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作出决议,应经全部董事的一半以上和全体独立董事的一半以上通过[11] -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等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13] - 满足条件下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可根据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13][14] - 实施利润分配需满足可分配利润为正、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1元等条件[14][16] - 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相关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或总资产30%[14][16] - 公司出现特定情况导致营运资金不足或影响经营时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6]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连续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45%[15][17] -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修订一次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19][21] - 调整股东回报规划需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经股东大会批准[19][21]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情况,公司有权扣减其现金红利[19][21] - 公司应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配政策执行情况[19][21] 其他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2] - 公司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22]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22] - 中小投资者指除特定人员及单独或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2]
万马股份:公司章程修正案(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