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开股份:信息披露制度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 特制定本信息披露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将可能产生重大 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 公众公布,并将公告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信 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 购报告书等。 第三条 本制度对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 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 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上市、信息披露、停牌、复牌、退市等事项承担相关义务的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