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润工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回购股 份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 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团队的工作积极 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合理性 和必要性。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