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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002284亚太股份(002284)2024-04-17 18:21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 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 心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据《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受股东大会委托,负责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 心,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董事无需持有公司 股份。 第四条 具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的 人,不得担任公司董事。违反规定选举或委派董事的,该选举或委派无效。董 事在任职期间出现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