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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002284亚太股份(002284)2024-04-17 18:21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或对外担保,是指本公司、本公司的子公司作为 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即被担保人,以下同)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债 务时,由公司作为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的形式包 括保证、抵押、质押。公司就本身的债务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不适用本制度。 第十条 公司作出的任何对外担保行为,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 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2/3 以上董事审议并作出决议,并及时对 外披露。有本制度第十九条第二款所规定之情形的,还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