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 年 04 月 16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