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莱生活: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4月)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加公司管理透明度,规范公司信息披 露,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特制定本信息披露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制度内容的完整性与实施的有效性, 以此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第三条 信息披露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董事会应当保证制度的有效 实施,确保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公司应当公告显要位置载明前述保证。董事会不能保证公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该忠实诚信履行持续信息披露 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