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莱生活: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召集和召开本委员会会议。主任 委员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 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和会议组织。工作组成员可 以为非公司董事会成员。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或聘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本议事规则所称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含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