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莱生活: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4月)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 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本制度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信息交易等证 券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 证 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应当 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内幕信息工作的主要责任 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部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公司各部门、事业部、分公司、 公司各控股公司、项目、关联单位的相关负责人,为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管理的 第一责任人,对内幕信息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