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莱生活: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4月)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和公司经济行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 审计的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 动,通过审查和评价公司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来促进 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置审计中心作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四条 审计中心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权,对公司本部的审计工作向董事会负 责并报告工作,对控股子公司的审计工作向授权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公司监事会认为有必要时可委托审计中心对公司进行财务检查。 第六条 审计中心应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接受其监督和业 务指导。 第七条 审计中心设经理,具体负责公司总体审计工作,由董事会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