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莱生活: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4月)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 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 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 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 权的参股公司。 第四条 所有对外担保均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也不得请外单位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当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