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煌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第二条 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三 名,设董事长一名。 第三条 董事会的下设机构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1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证 券事务办公室负责人。 3.2 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 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 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