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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002304洋河股份(002304)2024-02-05 19:47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1 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 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