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大会召集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7]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6][8] 临时提案相关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通知与登记相关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5] 延期取消与投票相关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表决权与征集相关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21]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1] 选举与记录相关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2]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提案实施与撤销相关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后,须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8]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8] 决议执行与报告相关 - 股东大会决议由董事会组织贯彻,经理层具体实施[29] - 决议执行结果由董事会或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29] 信息披露相关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报刊及证监会指定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29] - 公告或通知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刊登有关信息披露内容,篇幅长可摘要披露,全文需在指定网站公布[31] -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报刊公布[31] 规则其他说明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1] - 规则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冲突时,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31]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 - 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原议事规则废止[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