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置业: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3 本细则中薪酬考核事项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人员。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1 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的要 求。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管理。 2 总则 2.1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 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2.2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选择程序,以及其薪酬与 考核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3 人员组成 3.1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