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置业:南国置业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HUA JUN & CO. 关于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日 1 华 隽 律 师 事 务 所 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 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 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 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 所律师根据《规则》的要求,仅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人员的资格、新议案的提出、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 性发表意见,而不对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