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云网: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3]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7]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公开选聘需官网发文件并公示结果[8][9] 选聘规则 - 聘期一年,到期可续聘[9]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1]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按公式计算[11]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五年,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2]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两年[12] 续聘解聘 - 符合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可不公开选聘[13]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十天通知[20]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26] 信息披露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32] - 每年应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20] - 变更需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等[20]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8] - 应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变更等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8] 改聘情形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有重大缺陷等六种情形时应改聘[14] -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有七种严重情形,公司不再选聘[23] 资料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