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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控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002314南山控股(002314)2023-12-13 20:13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 13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 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适用本制度规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 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