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控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 13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者"本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董事 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等必须遵循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委员中至 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