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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控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002314南山控股(002314)2023-12-13 20:09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 13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战略性投融资、资本运作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等必须遵循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一名。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当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 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