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资产事项[4] - 董事会可决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低于50%等多种情形的交易事项[6] - 董事会可决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7] - 董事长可根据授权决定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的资产事项[9] - 董事长可决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不超过10%等多种情形的交易事项[10] - 董事长可决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不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不超300万元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不超0.5%的关联交易[10]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两人[8]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13] 专门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事项,部分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14] 会议召开规定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在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22] - 年度业绩董事会会议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22] - 半年度业绩董事会会议在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两个月内召开[2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25]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可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26] - 过半数独立董事联名提议时可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26] 会议通知要求 - 董事会召开定期会议的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送达[28]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或按规定方式送达通知[28] - 特殊情况提前一天通知,董事长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可不受通知方式及时限限制[28]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0]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32] - 其他董事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32] - 董事会做出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审议关联交易时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5]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0] - 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等7类事项须经董事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45] - 规则中“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49] - 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49] - 规则与其他规定冲突时以其他规定为准并及时修订[49] - 规则制订和修改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49] - 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50] - 规则内容与《公司章程》冲突时以《公司章程》为准[50]
南山控股: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