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9年9月27日核准首次发行2938万股普通股,12月9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30,604.408万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30,604.408万股,均为普通股[16][17] 股权结构与股东权益 - 2007年9月20日沈锦华持股78.9115%,江苏红杉持股10%,姚瑞波持股4.62%[16]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8]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对独立董事质疑或罢免提议[31]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8] 公司治理与决策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公司章程或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发行新股,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公司六种情况可收购本公司股份,收购后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3年内转让或注销[22][23]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41] - 股东会审议批准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除外)[41]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3]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8]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8] - 董事会和单独或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新董事候选人,董事会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77] - 监事会和单独或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新监事候选人[79]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8] - 董事会由3至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96] - 董事会决定对外担保应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并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9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10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10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2]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2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临时会议至少提前2天发通知[12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31]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31]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30%[13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136]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136]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136] - 经营现金流净额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30%时可调整利润分配方案[137]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34] - 利润分配政策变更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41] 其他事项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7天通知[148][149]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56][158][159] - 公司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增长率在30%以上(含30%),可转增股本或派发红股增加注册资本[15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63] - 修改章程或经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63] - 董事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164]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66] - 债权人接到通知书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166]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等[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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