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生药业: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外大街甲14号广播大厦5层、9层、10层、13层、17层 1、本所律师承诺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中 国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相关主管机构、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对事实的 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2、本所已得到众生药业书面确认和承诺,众生药业向本所提供了为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所需要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或口头证言,所有文件 或口头证言真实、完整、有效,且无任何虚假、隐瞒、遗漏或误导之处,其向本 所提供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内容一致,所有文件上的印章与签名都是真 实的。对于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有关政府部门、 众生药业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作出合理判断。 3、本所仅就与众生药业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而不对公司本次调 整所涉及的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不具备对该等专业 事项进行核查和作出判断的合法资格。本所及经办律师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与该 等专业事项有关的报表、数据或对会计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