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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通股份: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002319乐通股份(002319)2024-03-01 17: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通股份"或"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3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 士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等相关议案分别经 2023 年 5 月 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股东大会 决议,本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有效期自 2023 年 3 月 23 日至 2024 年 3 月 22 日。 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