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通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选聘流程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再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2] - 可采用公开招标、邀标、单一选聘方式,续聘可不招标[6] - 股东大会通过后签合同,聘期一年,可续聘[9] 选聘条件 - 应聘用具独立法人资格、执业资格等条件的事务所[4] 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8] 改聘规定 - 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特殊情况除外[12]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3] 监督职责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并监督检查,违规按规定处理[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