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通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1]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4]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与利润表、资产管理相关金额划分等级[6]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划分等级[8] 评价结果 - 报告期内无财务、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10][11] - 董事会认为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未发现非财务重大缺陷[3] - 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无影响评价结论因素[3]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1]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4]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与利润表、资产管理相关金额划分等级[6]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划分等级[8] 评价结果 - 报告期内无财务、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10][11] - 董事会认为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未发现非财务重大缺陷[3] - 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无影响评价结论因素[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