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文传媒: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年1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行为,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 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 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