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慈文传媒: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4月修订)
002343慈文传媒(002343)2024-04-18 20:38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 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的有关 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 的有关人员和单位,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报告的 制度。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日常负责人是董事会秘书,日常办事机构是 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及对外信息披露的具体协调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领导,开展重大信息的归集和管理工作,协助董事会秘书 履行向董事会报告的职责。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