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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皮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002344海宁皮城(002344)2024-04-02 19:51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经董事 会批准后成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 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参谋 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须保证公司有关薪酬与考核的重大 政策在形成决议前已得到了充分、专业、科学并合乎规范程序的论证。 第六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 董事,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