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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步者:董事会议事规则
002351漫步者(002351)2023-12-26 17:05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议事程序,促使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 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 董事会临时会议。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