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步者: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含续聘、改聘)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深圳市漫步 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选聘程 序,并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 会、股东大会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 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并具有良好的 执业质量记录及下列条件: 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