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运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公司不定期召 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提供相关资料 和信息。若出现特殊情况,需要独立董事即刻作出决议的,为公司利益之目的, 可以不受前款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的限制。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