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富临运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制度(2024年8月修订)》
002357富临运业(002357)2024-08-26 18:58

信息申报与公告 - 董事、监事和高管申报个人信息需在特定时点或期间2个交易日内完成[9] - 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告[11] - 减持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2] - 所持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2] 减持规定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1] -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三个月[12] 增持规定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得超过六个月[14] - 实施期限过半时,应在次一交易日前披露进展公告[14] - 定期报告发布时增持未完成,应在报告中披露实施情况[15]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1年内、离职后6个月内等情形不得转让[17] - 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19] -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19]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22] - 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22] - 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23]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26]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6] 其他规定 - 对违规交易股票涉及金额按5%至10%给予经济处罚[30] - 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28] - 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份为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