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剑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SHENJIAN NEW MATERIALS CO., LTD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 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安徽神剑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 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