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王科技:汉王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 实 施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拟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及其 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董事职务的人员,经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由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外派高管是指由公司推荐,派往董事会认为重要的控参股企业担任 董事、经理等职务的人员。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除外);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2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