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发核电: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条 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 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订本规则。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行 使监督权,以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不受侵犯。 监事会依法依规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条 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安 排公司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 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