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发核电: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至少三名董事,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 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5]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0] - 会议应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除[1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5] 细则相关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施行[14] - 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