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情况 - 2010年2月8日获批发行33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3月12日在深交所上市[2] - 首次发行并上市前股份总额为10000万股,王友林认购6539万股,占比65.39% [7][8] - 首次发行并上市后股份总额为13350万股,江苏省苏高新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划转335万股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8] - 2010年4月29日按10:2比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股本变为16020万股[9] - 2011年3月30日按10:5比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股本变为24030万股[9] - 2011年9月19日向172名自然人增发1218万股,总股本变为25248万股[9] - 2012年3月28日按10:5比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股本变为37872万股[9] - 2014年1月7日回购11063188股,总股本减至36960.6812万股[1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79878.1187万元[11] 股份转让与限制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6]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6]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1]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1]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1]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8]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8] - 股东大会审议特定事项,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 公司特定担保行为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6] - 股东大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2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35]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35]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相关规定[3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36]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7]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5] - 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10%,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和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法人发生一定金额以上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7] -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决议有相关通过比例要求[48]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49] - 股东大会对提案表决有计票、监票相关规定[50]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5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59] -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名,全部由董事组成[59]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5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6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和主持[65] - 董事会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5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紧急情况除外[65]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75]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定期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书面送达,临时会议提前5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除外[76][7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7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79]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81]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有不同占比要求[81] - 公司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82]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85]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实施利润分配方案[87]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89]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89]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7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9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93][9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96] - 修改本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7]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97]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指定报刊上公告[97]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103] - 本章程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104]
康力电梯: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