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促 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和《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本制度所称主要股东,是指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份不足百 分之五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且董事会成 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