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股份: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282 号 致: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 14:00 在北京市朝阳区容达路 7 号院中国电科太极信息产业园 C 座 会议中心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 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 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