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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制药: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002390信邦制药(002390)2023-10-29 15:40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 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董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 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 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 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