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邦制药: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于 2024 年 2月 5 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公司发布的公告载明了会议的时间、现场会议地点、会议审议的议题,说明了股 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登记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其中: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致: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定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下午 14:00 在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 83 号科开 1 号苑 15 楼会议室召开,国浩律师 (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会议, 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