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邦制药: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邱刚先生、刘杰先生、刘一烽先生的任职情况以 及其签署的自查报告,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贵州信邦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邱刚 先生、刘杰先生、刘一烽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 意见: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董 事 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