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普瑞: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规范关联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 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和《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1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二)符合公平、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 (三)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或收费的标准。 第三条 关联交易在提交审批机构审批之前,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