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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维图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002405四维图新(002405)2023-12-18 21:0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本公司的正副董事长、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经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人。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 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 董事会负责。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