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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维图新:《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002405四维图新(002405)2023-12-18 21:01

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 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 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视需要征求各董事和总 经理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总经理提议时; (七)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1 董事长自接到提议要求后十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