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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传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002406远东传动(002406)2023-12-11 16:09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 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由二名独立董事和一名非独立董事组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可以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