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传动: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3 年 12 月 8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 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 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 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